作为欧洲几个允许“安乐死”的国家之一,瑞士长年来存在着一种备受争议的“死亡旅游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专程来瑞士结束生命。
合法地组织人自杀
“瑞士新闻”网站11月24日报道,在瑞士国家基金会(SNF)的帮助下,一项针对瑞士两家最大的安乐死组织Exit(解脱)和Dignitas(尊严)的名为《最后的选择——辅助自杀和瑞士死亡旅游业》的调查,日前公布了其研究结果。
调查样本为在2001~2004年间实施安乐死的421人,其中274人在Dignitas的辅助下结束了生命,147人选择Exit协助自己走上死亡之路。调查结果显示,向安乐死组织求助的女性数量是男性的两倍;85岁以上和无重病者寻求安乐死的数量也在提高。
2001~2004年,有36%未患重病却不想再活下去的85岁以上老人在Exit协助下告别人世,而1990~2000年该比例为16%。在寻求安乐死的人中,80%年龄在45~84岁之间。
将近3/4求助死亡协助的人身患绝症,治疗往往无法将病人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时候生死已不再被关心,而“怎样去死”变得重要起来。
未患绝症却选择死亡的人数也在明显上升,从1990年的22%增长到2001~2004年的34%。关节炎和慢性疼痛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因素。
Dignitas和Exit都曾接待过精神病患者。但是调查者得出结论,瑞士这两家安乐死组织都没有滥用行为。
瑞士从未明文规定过禁止实施安乐死,但会严格区分“主动”和“被动”,规定“主动协助死亡”违法,这可以理解成只要是“非主动”的方式都为合法。比如,把毒药给人灌下去违法,将毒药递到病人手中,病人自己喝下去,则合法。或者是设置一些前提,最后致命的一步必须由本人完成,比如自己喝下含有麻醉剂的溶液或拧开点滴管的开关。2006年11月瑞士联邦法院证实:协助他人结束生命在瑞士是允许的,只要协助死亡不是出于个人目的。当患者的肉体和精神都经受折磨,并且在作出决定时神志清醒,医生可以协助病人结束生命。正由于此,许多决定安乐死的外国人纷纷跑到瑞士来结束生命。
选择安乐死的人,在选择死亡方式上也有权自己作出决定。瑞士检察院也会检验每起死亡中是否有违法行为。
尽管瑞士安乐死比例只占整体死亡率的0.4%,但在整个欧洲这个比例却非常突出。对于“是否需要一条自由通向死亡的路”这个问题,瑞士公众的回答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