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锻炼成校园伤害“重灾区” 法律缺位让体育老师如履薄冰
天津市一所中学的王某在体育课上被同学投掷的铅球砸伤,法院认定体育教师在上课时疏于管理,未尽到保护职责,因此判决学校承担主要责任,赔偿90%的治疗费和伤残补助费。
近一段时间以来,天津各法院受理的因中小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校园纠纷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而体育课及课间玩耍则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重灾区”。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处处长季克异说,教育部早在2002年出台的《关于学校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如果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但从法律上来讲,这一处理办法并不存在法律效力。
天津市教委体卫处负责人戈金亭说,没有人能保证全市一二百万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发生一定的伤害,但只要教学设施设备和措施到位,老师按照教学大纲授课,没有超标准做动作,老师就没有责任。然而,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有些情况“太复杂了”。
可以说,法律缺位,难以判断出直接或间接责任,以及具体赔偿标准不清等,上体育课有危机感的不仅仅是老师,学生、家长、体育器材供应商、校方等也不例外。
体育课“缩水”
使学生体质持续下降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4年天津市和平区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的体质检测显示,中小学生体质不合格的人数占到了5.98%,其中心肺功能不合格率在初中一年级中竟然占到了17.38%;检测爆发力的50米跑,在初一年级学生中不合格率达到了6.87%,在高一年级中占到了9.61%。
天津和平区体卫科负责学生身体素质检测20年的龚智斌副科长分析说,虽然现在孩子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孩子们的身体状况却不如从前。造成这种状况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锻炼时间少。在一些家长和老师眼中,认为“孩子锻炼身体就是耽误时间”的观念误区还存在。其次,室内活动多。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让孩子们更热衷于玩那些高档的、冒险的、电子的游戏,还有电脑游戏等,而对传统的体育游戏失去兴趣。第三,许多基本传统体育项目在慢慢消失,如小学的“跳山羊”、中学的跳箱、跳高、单双杠等器材,因有一定的危险性而被放弃。第四,饮食结构的不合理也加剧了孩子们体能的下降,如碳酸饮料、快餐等,虽然味道好,但对孩子们的身体无益。
为尽量回避体育运动伤害和不必要的纠纷,一些学校近年来对体育课进行“缩水”处理,包括少上或不上体育课;体育课不进行体育运动,而是观看体育资料片,或者观看老师讲解、表演;体育活动降低难度程度,敷衍过关等等。
提高学生体质
呼唤全社会共同努力
季克异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学生体质健康呈下滑趋势的同时,体育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导致他们虽然内心希望通过体育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但又担心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家长会找上门来。